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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车由“禁”变“限”深圳顺应民意修改条例

时间:2013年03月12日  点击:

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(草案修改建议二稿)》近日提请广东省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。在收集1万多条市民、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,该草案二稿132个条文中,有110个条文作了相应的修改。关于备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,草案二稿明确了对电动自行车以“限”为主,“禁”为辅。深圳市顺应民意,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拟从禁用改为限用。

  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(草案修改建议二稿)》近日提请广东省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。在收集1万多条市民、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,该草案二稿132个条文中,有110个条文作了相应的修改。关于备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,草案二稿明确了对电动自行车以“限”为主,“禁”为辅。

  据了解,目前,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为50万辆。深圳市有关部门在今年5月底发出通知,从6月6日到12月5日,在深圳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。“禁电令”推出后,不少市民大声叫好,因为电动自行车的流动性太强,速度也很快,给行人和机动车造成很大隐患。据深圳市公安局统计数据显示,去年,深圳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68宗,造成64人死亡。但同时,这一“禁电令”也引起极大争议,深圳市数十家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和大批经销商提出异议,深圳市政府“一刀切”的规定,无疑给他们的经营活动带来严重打击
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