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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517辆电动车违法载人被处罚

时间:2013年03月12日  点击:

这个周末,武汉市交管部门集中对该市14处“麻木”、“摩的”和电动自行车聚集停车候客等违法行为开展严管整治。两天来,武汉市共收扣残疾人专用车23辆,涉嫌非法营运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61辆,517辆电动自行车主因违法载人受处罚。


昨日上午9点左右,在武汉市汉口区中山大道万达广场门前,因违法载人的电动车主曹某正在接受民警的处罚。曹某说,自己知道电动车载人是违法的,今天抱着侥幸心理带人,没想到周末还有交警在整治。最终,江汉交通大队的民警依据《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曹某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元的处罚。

据了解,此次行动是武汉市交管部门开展的“三类车”违法整治行动,是在前期经过深入摸排,认真分析,结合群众投诉及媒体反映的情况,对“麻木”、“摩的”和电动自行车聚集停车候客聚集点采取的有针对性整治行动。

武汉市交管局党委书记、政委王斌介绍说,该市交管部门对517辆违法载人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处以20元罚款;对61辆利用摩托车、电瓶车从事客运出租营运的,一律暂扣车辆,没收其违法所得,处以3000元罚款,并吊销驾驶证、注销车辆牌证。
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